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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

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2-10

 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运输厅(委)、财政厅(局)、邮政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、财务局,各地区铁路监管局,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各铁路局:

      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体。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,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、推进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促进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,对于增强运输行业发展内生动力,打造发展新引擎、培育发展新动能、形成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32号),推进运输企业创新发展,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。

      一、总体要求

      (一)指导思想。

     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以提质降本增效为中心,以促进运输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,加快推进运输企业协同创新、组织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,努力营造创新活力竞相迸发、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政策环境,有效激发运输企业创新内生动力,不断提升运输企业核心竞争力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更优的运输服务保障。

      (二)基本原则。

      企业主体、政府引导。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在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引导作用,形成企业与政府共同发力、协同互动的良好格局。

      创新驱动、激发活力。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,加快推进原始创新、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,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,为运输企业发展打造新引擎、培育新动能。

      深化改革、营造环境。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、妨碍创新的制度束缚,打破市场分割壁垒,突破利益固化藩篱,营造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。

      协同协作、统筹推进。加强政策协同和统筹协调,促进中央与地方、政府与企业的有效联动,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,确保政策措施能落地、见实效,推动运输行业创新发展。
     
      (三)总体目标。

      到2020年,形成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格局,运输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;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运输企业,服务国家“三大战略”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。

      二、主要任务

      (四)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协同创新。

      促进产业联动发展。鼓励运输企业打破单一产业界限,促进运输产业与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,推动运输产业与第一、第二、第三产业的跨界融合引导运输企业与现代农业、现代物流、邮政快递、商贸流通企业无缝衔接,优化仓储、加工、运输、配送等一体化物流服务流程,打造全链条、立体式交通物流体系,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。鼓励运输企业与先进制造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,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流程再造,不断提高供应链效率。推进运输企业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,开发旅游直通车、景区小交通、站场旅游集散、邮轮等运游结合产品,拓展新型旅游公共服务。引导航运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、保险、航运交易等现代金融,拓宽投融资渠道,促进航运服务业发展。

      促进企业联盟发展。鼓励运输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企业联盟,促进产业链、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整合、网络化发展、系统化集成。推进冷链物流联盟发展,促进冷链运输与冷链产业协调联动,推动冷链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。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联盟发展,整合共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优势资源,推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化、规范化运营,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组织化程度和安全运营水平。推进接驳运输联盟发展,整合接驳运输资源,提高运输组织效率,促进道路客运网络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。推进多式联运联盟发展,构建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合作平台,推动市场资源整合、装备标准协调、组织模式创新和业务运营合作,促进多式联运竞合协作与共享发展。

      促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。推动跨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,统筹运输方式间运力、班次对接,引导运输企业开展空铁、公铁、公水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。加快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,提高联网售票二级以上客运站覆盖率。推广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、网络购票、实名制购票,鼓励第三方综合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发展,引导联程运输票务一体化发展。推进重点水域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建设。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候车、行李直挂等服务,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、及时发布、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,提升公众出行效率。

      (五)鼓励支持运输企业组织创新。

      推进运输企业“双创”。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,鼓励支持运输企业推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构建众创、众包、众扶、众筹等支撑平台,形成创业与创新、线上与线下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创新格局。推进运输企业众创,支持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,构建企业开放式创业创新平台,激发全行业创业创新热情。推进运输企业众包,支持交通出行、无车承运、快件投递等领域服务众包,运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,促进分享经济运输服务模式发展。推进运输企业众扶,鼓励大中型运输企业、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,通过生产协作、搭建桥梁、共享资源等方式,为中小企业提供货源、车源、信息、技术等扶持。推进运输企业众筹,通过实物众筹、股权众筹等方式,更加灵活地满足产品开发、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,拓宽运输企业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。

      推进客运组织方式创新。推动形成高速、普速合理匹配的多层次铁路客运组织体系,提升铁路客运有效供给能力。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发展,探索长途客运班线节点运输模式。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发展定制班车、定制包车、商务专线、校园专线、小型包车等多样化客运服务模式,引导城市公交企业发展定制公交、夜间公交、社区公交、接驳公交、通勤班车等多层次公交服务模式。促进公路客运班车运输小件货物有序发展。扩大邮轮、游艇等水上高端客运服务供给,延伸邮轮产业链条和服务功能,推动水上客运向旅游化、高速化、舒适化发展。

      推进货运组织方式创新。引导铁路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全品类物流、全流程服务,开发小运转、快速循环、城际间等多频次多样化的集装箱班列服务产品,打造铁路运输快件示范线。支持货运企业重点发展跨区域甩挂、企业联盟甩挂、网络型甩挂等主题性甩挂运输模式,大力发展统一配送、集中配送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城市配送模式,推动甩挂运输与城市配送协同发展。支持轻资产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,推动其向无车承运人、无船承运人、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经营主体转型。支持交通运输与农村商贸、供销、邮政快递等服务设施综合利用,推广“多站合一”的农村物流节点发展模式。引导运输企业拓展农村物流服务,构建互通省际、下达市县、覆盖乡村的农村物流网络。推进港口与产业园区、物流园区、保税区、内陆港联动发展,提升港口在物流链中的集聚效应和枢纽功能。推动港口物流联盟发展,促进区域港口一体化。引导航运企业加快构建全球海运网络,优化航线布局,加强船舶调度,实现吨位共享、舱位互租、航线联营。引导邮政、快递企业发展跨境寄递业务。支持组建国际化、规模化的混合所有制航空物流公司

      (六)鼓励支持运输企业技术创新。

      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。完善激励政策,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。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,运输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力争达到2.5%。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和协同创新平台,构建企业协同创新体系。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在运输行业的研发、推广和应用。

      促进新装备新技术应用。加快铁路、公路运输装备技术升级,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动车组、快速客运机车、快捷货车、新型轨道结构、列控系统、高铁地震预警、高铁安防预警等新装备新技术在铁路的推广应用,推进标准化、集装化、厢式化运载单元、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和起重尾板等装卸辅助设备的推广应用。加快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,促进厢式化、模块化、轻量化等先进车型的推广应用。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。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,大力发展节能环保、经济高效的船舶装备。

      (七)鼓励支持运输企业服务创新。

      大力推行精益服务。引导运输企业创新服务模式,不断优化运输服务流程,持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,实现服务效率更高、服务质量更优、服务效益更佳。把精益服务理念贯穿运输服务全过程,鼓励开展个性化定制、柔性化生产、无痕化服务,精确细分目标客户市场,按需求分层次提供运输服务产品,满足公众差异化、多样化运输服务需求,提升公众服务体验。
     
       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运输服务。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便捷交通,鼓励运输企业依托或打造跨地域、跨方式的互联网综合出行平台,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导航、网上购票、网络约租、智能停车、电子支付等智慧出行服务;应用车联网、船联网等物联网技术,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,全面支撑便捷交互、故障预警、运行维护、动态监控和智能调度,提高公众出行智能化水平。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高效物流,支持运输企业建设跨行业、跨区域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,提高物流信息对接效率;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,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、仓储设施、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,促进人员、货源、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,提高物流配送效率。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汽车维修,鼓励O2O模式的汽车维修服务发展,引导汽车维修配件供应电商平台化发展,为公众提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、电子健康档案、故障诊断、维修保养、汽车救援、配件追溯等服务,满足公众个性化、高品质维修服务需求。

      (八)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制度创新。

     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引导运输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健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,增加促进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供给,增强运输企业活力、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。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鼓励企业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制度,促进企业本质安全。

      加强企业软实力建设。鼓励运输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方向引导和品牌培树作用,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知名度高、核心竞争力强、辐射带动面广的运输服务品牌。鼓励运输企业加强创新文化建设,营造放手让一切劳动、知识、技术、管理、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,让一切创新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环境,形成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。

      三、保障措施

      (九)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。
      统筹布局、统一规划、协同建设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物流大通道,优化完善铁路、公路、水路基础设施网络结构,提高基础设施衔接水平。大力推进铁路进港、无水港、公路货运场站专用通道设施建设,重点加强沿海沿江主要港口集疏港铁路与高等级公路、铁路枢纽场站外联公路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,加快完善枢纽节点的多方式集疏运体系。支持铁路、公路运输主动相互对接运输两端业务,强化对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集散服务,构建铁路干线运输和公路末端配送紧密衔接的全程运输链条。按照客运“零距离换乘”、货运“无缝化衔接”要求,建设功能完备、换乘高效、出行便捷的综合客运枢纽和布局合理、能力匹配、衔接顺畅的货运集疏运体系,提高旅客转运和货物集散效率。依托铁路、港口、民航物流基地,配套建设公路集散分拨中心、邮(快)件分拨处理中心,打造具有铁、公、水、航、邮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(物流园区)。

      (十)推动财税金融政策创新。

      积极协调税务部门,推动道路、水路客运电子客票纳入电子税务范畴。切实落实个体运输业户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,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,增加交通运输行业进项税抵扣,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,增强企业活力。推动落实大型运输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。继续落实针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、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的通行费优惠政策。对国内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通行费可推行月票或年票制,实行大客户优惠。鼓励金融机构为运输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,拓宽运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。

      (十一)推进运输行业管理创新。
      继续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健全完善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制度,推进运输行业管理创新。清理精简阻碍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、职业资格认定和经营许可资质认定,不断激发运输市场活力。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,全面实行“五证合一”“一照一码”,不断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。创新行业监管方式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制度,重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、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和下放地方管理后的事中事后监管,不断提升运输市场监管效能。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”交通运输政务服务,加快建成互通共享的网上服务平台,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,推进实现网上办理。

      (十二)完善法规标准体系。

      全面清理和修改阻碍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,修订和废止设置行政壁垒、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规定。完善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体系,推进《快递条例》出台,推动《铁路法》《港口法》《民用航空法》《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国际海运条例》修订,加快《综合交通运输促进法》《道路运输法》《多式联运法》立法前期研究。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,统筹推进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协调发展,发挥标准对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。

      (十三)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。

      引导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人才培养制度,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、善于经营管理的新型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。推进实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,完善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体系,建立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。建立完善运输企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,培养造就一支国际化、专业化的创新型人才队伍,引领带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。

      各地要充分认识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推进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坚持创新发展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,加强统筹协调,完善政策措施,建立推进机制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交通运输部    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财政部      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铁路局    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民用航空局 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邮政局    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铁路总公司 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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